各单位、部门:
为切实保障校园公共安全与通行秩序,有效消除消防隐患,维护整洁、文明、有序的校园环境,规范各类非机动车停放管理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明确严禁停放区域
严禁将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三轮车等各类非机动车,停放在校园消防通道、建筑物架空层、楼道、安全出口、单元门厅、人行主干道及其他未划定的非停车区域。此类区域停放非机动车,易堵塞通行、引发消防事故,严重威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。
二、严格规范停放要求
所有非机动车须统一停放在校园内指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域,严格按照停车标识有序摆放,做到不压线、不占道、不堵塞停车区域出入口,不影响其他师生通行及校园环境整洁。
三、强化违规处置措施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学校物业将安排专人对校园内非机动车停放情况进行巡查,对违规停放车辆将严格按照《南宁学院车辆管理相关规定》予以处理,并对相关违规情况进行公示,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。
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是每位师生的责任与义务,请各单位、部门加强宣传引导,全体师生自觉遵守本通知规定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整洁的校园环境。
特此通知。
后勤保障与基建管理处
2026年3月18日